集团公司选举出席总公司第四次(股份公司第二次)党代会代表 |
2017年08月22日 |
8月14日,集团公司党委在本部机关召开党员代表会议,选举出席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第四次(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)党代会代表。 根据股份公司党委《关于选举出席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第四次(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)党代会代表的通知》精神,分配到集团公司出席总公司第四次(股份公司第二次)党代会代表名额为12名。代表构成要求为各级领导干部7名(含股份公司领导1名)、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3名、工人2名。其中,女代表1名。集团公司党委按照选举办法的规定,以无记名投票方式,采用候选人数不少于应选人数20%差额比例的直接差额选举办法,选举马江黔、黄新宇、王波、占有志、李勇、陈民强、李红旗(女)、米万富、雷继洲、刘军12名同志为总公司第四次(股份公司第二次)党代会代表。 (张来兵) |